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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职工都要参加医疗保险

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方案近日出台
1998-12-26 来源:生活时报 记者 李新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12月25日讯记者李新报道:日前,国务院下发《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要求从明年起开始实施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并在年内基本完成。《决定》中确定了该制度的覆盖范围、统筹层次和缴费的控制比例,并制定了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的主要政策,由此拉开医疗体制改革的帷幕。

此次改革的基本思路为“低水平、广覆盖、双方负担、统帐结合”。要求所有单位及其职工都要按属地管理原则参加所在统筹地区的基本医疗保险,执行统一政策,实行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统一筹集、使用和管理。其对象主要针对有工薪收入的劳动者,不包括无工薪收入和生活困难者。根据要求,职工个人交纳收入的2%左右作为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纳入个人帐户,用人单位缴费率控制在职工工资总额的6%左右,其中30%左右划入个人帐户,其他划归统筹基金。职工个人按规定需先用个人帐户支付或个人自付一定数额医疗费后,统筹基金才开始按规定的比例给付。各地区将根据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则和职工的承受能力确定统筹基金的具体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以及其间医疗费用的个人负担比例。统筹基金起付标准原则上控制在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左右,最高支付限额原则上控制在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4倍左右,在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要通过商业医疗保险等途径解决。在新制度执行过程中,保持离休人员、老红军和二等以上革命伤残军人的医疗待遇不变;退休人员不缴纳医疗保险费;下岗职工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托管时,由再就业服务中心负责为其缴纳医疗保险费,下岗职工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在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实行医疗补助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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